国土资源知识教育培训资料(1)
问答题
1、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①绝对数量较大,耕地占有量小; ②山地多,平地少;③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④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2、何谓未利用土地的开发?
答: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对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加工和配套建设,使其变为可供建设或农业使用的土地。
3、哪些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答: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①城市市区的土地;②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③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④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⑥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4、什么是土地有偿使用方式?
答: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合法程序并支付一定费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5、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
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③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④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⑤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国有土地。
6、根据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分类,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答:可分为:(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2)工矿用地;(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4)旅游用地;(5)军事设施用地;(6)其他建设用地。
7、什么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答: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要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的制度。
8、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⑵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⑶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⑷已落实补充耕地的措施。
9、哪些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严格管理?
答:⑴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⑵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改造的中、低产田;⑶蔬菜生产基地;⑷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10、什么是地籍管理?
答:地籍管理是国家为了获取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数量、质量、用途等信息,建立完整的地籍图、簿册,而按统一的方法、要求和程序实施的一系列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工作措施体系。
11、什么是建设用地?
答:建设用地是指一切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建设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12、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3、什么是土地登记?
答: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簿册的一种法律行为。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4、土地初始登记分为哪五个阶段?
⑴土地权利人申报;⑵地籍调查;⑶权属审核;⑷注册登记;⑸颁发证书。
15、土地变更登记的范围是什么?
答: ⑴土地权属变更登记;⑵他项权利变更登记;⑶土地更名、更址登记;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⑸注销土地登记。
16、什么叫土地整理?
答: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一般指农村地区土地整理,即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山、水、田、林、路、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政府措施。
17、哪些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⑴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⑵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⑶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18、哪些国有土地应当进行储备?
答:下列国有土地应当进行储备:⑴市区范围内无主地;⑵为政府代征的土地;⑶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⑷被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⑸依法没收的土地;⑹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⑻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⑼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⑼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19、农用地包括哪些地类?
答:①耕地;②园地;③林地;④牧草地;⑤养殖水面。
20、对非法买卖土地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应作何处罚?
答:⑴没收违法所得;⑵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⑶没收新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同时根据其违法程度,并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21、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应作何种处罚?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方式主要有:⑴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⑵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⑶没收新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⑷罚款;⑸行政处分;⑹追究刑事责任。
22、我国《刑法》中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哪几条?
答: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共有四条: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②非法占有耕地罪(刑法第342条)③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条)④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
23、土地管理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非法所得;④责令退还土地;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⑥责令限期治理;⑦责令退赔;⑧收回土地使用权。
24、《矿产资源法》第六条对采矿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答: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25、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资料?
答:(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资源储量报告;(6)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26、法律对越界采矿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或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在哪些地区开采矿产资源,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开采?
答:⑴港口、机构、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⑵重要的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⑶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⑷重要河流、堤坝两侧面一定距离以内;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⑸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28、非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应作何处理?
答: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117、118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9、什么是地质灾害?
答:地质灾害就是由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
30、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该如何处置?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1、什么叫测绘?
答: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32、什么叫基础测绘?
答: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33、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四)具备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测绘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测量标志保护总的要求是什么?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35、什么是地籍测绘?
答:是对地块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进行精确测定,并把地块及其附着物的位置、面积、权属关系和利用状况等要素准确地绘制在图纸上和记录在专门的表册中的测绘工作。地籍测量的成果包括数据集(控制点和界址点坐标等)、地籍图和地籍册。
3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规划目标;二是规划期限;三是规划范围;四是地块用途;五是批准机关和批准日
37、非农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答:一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二是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38、什么是农用地转用?
答: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39、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基本程序:⑴建设单位提出农用地转用申请;⑵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⑶按法定程序逐级上报到省政府批准。
40、哪些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严格管理?
答: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⑴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⑵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改造的中、低产田;⑶蔬菜生产基地;⑷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41、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注销土地登记?
答: ⑴集体所有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⑵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⑷因自然灾害造成土地权利灭失。 ⑸出租、抵押等他项权利终止的。
42、什么是土地他项权利?
答:土地他项权利是指非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一定权利,或者说是设定在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上的权利。
43、什么是土地租赁?
答: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44、征收土地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答:⑴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⑵征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⑶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⑷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⑸征地后的土地性质和权属发生变更,由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45、什么是征地补偿费?
答: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因征地而需支付的补偿费用。
46、什么是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
答: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7、什么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8、什么是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9、哪些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⑴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⑵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⑶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50、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④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1、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如何处理?
答: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5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依法按照什么样的证据顺序确认所有权?
答①集体土地所有证;②土地权属认定书;③家庭联产土地承包合同;④山林所有权证;⑤“固定”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⑥农业合作化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⑦土地改革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
53、哪些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54、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其审批权限分别是多少?
答:①不足1公顷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②1公顷以上,不足4公顷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③4公顷以上,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55、哪些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土地登记的决定?
答:①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②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③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④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
56、根据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分类,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答: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2、工矿用地;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4、旅游用地;5、军事设施用地;6、其他建设用地。
57、征用哪些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答:①基本农田;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③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58、土地登记申请者申请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答: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③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④土地权属来源证明;⑤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9、我国《刑法》中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哪几条?
答: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共有四条:①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② 非法占有耕地罪③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④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60、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什么费用?
答: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自1998年2月12日起,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还要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开采国家出资探明的矿产地或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
61、采矿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一)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二)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三)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四)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62、《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一)转让申请书;(二)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三)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四)转让人具备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转让条件的证明;(五)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情况的报告;(六)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63、《宪法》对于矿产、自然资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64、哪些矿产资源的开采,需由国务院地质主管部门审批,并颁采矿许可证?
答:(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2)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3)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4)领海的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65、根据《矿产资源法》第39条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应作何种处理?
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的50%以下的罚款。
66、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如何处置?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编制地图总的要求有哪些?
答:(一)选用最新地图产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改现势变化的内容;(二)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三)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四)地图的比例尺符合国家规定。
68、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其程序为受理、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处理、送达、执行、结案。
简答题
1、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全国土地日是如何确定的?
答: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
3、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严格限制农用土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4、《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
答:共8章86条。
5、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是什么?
答: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
6、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⑵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⑶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7、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答: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⑵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8、什么是农用地转用审批?
答: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9、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答: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答:单位和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1、什么是农用地?
答: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12、什么是未利用地?
答: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盐碱地、滩涂、沙地、裸岩等。
13、占用耕地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答:“占多少,补多少”。
14、什么是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答: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数量和质量需求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15、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什么手续?
答: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6、什么是基本农田?
答: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国家把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称为基本农田。
17、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答: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的保护区域。
18、什么是土地复垦?
答: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19、什么是宗地?
答:宗地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0、宗地四至是指什么?
答:宗地四至是指一宗地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
21、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哪几种?
答: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2、集体土地使用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2、什么是级差地租?
答:级差地租是指使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
23、什么是土地价格?
答: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济价值的反映,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
24、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答: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
25、什么是土地市场?
答:土地市场是土地交易活动和场所的总称,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6、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权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7、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几种方式?
答: 有四种,即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
28、哪些用地必须要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答:凡是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2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答: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土地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31、什么是土地抵押?
答: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其土地作为还款担保的行为。
32、什么叫征收土地?
答: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33、什么是征地补偿费?
答: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因征地而需支付的补偿费用。
34.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应如何处理?
答: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5、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如何处理?签: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36、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有哪些?
① 自然因素;②科学技术因素;③社会因素。
37、伪造、擅自涂改土地证书,如何处理?
答:该土地证书无效,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可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38、逾期不办理土地登记的,如何处罚?
答:对个人处以200元/宗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宗以下罚款。
39、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转是什么意思?
答:是指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征收后转变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不能也无法流转为集体土地
40、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答: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41、抵押权人实行划拨土地抵押权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对剩余的款项有优先受偿权。
42、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中反映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种使用权利。
43、空地及房屋倒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
答:集体土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44、按土地价格形成的方式,土地价格分为哪两类?
答:分为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
45、国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在报批前必须拟定哪四个方案?
答: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46、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47、省人民政府规定,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限额面积是多少?
答: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地的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48、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的“五统一”是指什么?
答: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
49、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什么对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逐宗进行全面审核、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答:地籍调查和土地定级估价成果。
50、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应当在什么时候注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答:应当在集体土地被全部征用或者办理农转非的同时。
51、什么是国土资源监察?
答:国土资源监察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检查以及对土地违法者实施制裁的活动。
52、什么是土地违法行为?
答: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53、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
答: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
54、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答: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少批多占也属于非法占用土地。5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不足0.33公顷(5亩)或者其他耕地不足1公顷(15亩)或者其他土地不足2公顷(30亩)的,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答: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56、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57、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应作何种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58、当事人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几条?
答: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几日内提出?
答:60日。
60、什么是遥感监测?
答:遥感监测是利用遥感技术进行监测的技术方法。
61、何谓非法占用耕地罪?
答: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62、世界地球日的来历?
答:1970年4月22日为世界上第一个“地球日”。这一天,在美国爆发了有2000万人参加的公民环保运动,被命名为地球日。
63、什么是矿产资源?
答: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64、矿产资源所有权归谁所有?
答: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65、什么是探矿权?
答: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66、什么是采矿权?
答: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67、什么是矿业权出让?
答:矿业权出让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的方式向矿业权申请人授予矿业权的行为。
68、从事矿产资源勘查作业的单位应当具有什么样的勘查资格证书。
答:从事矿产资源勘查作业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或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勘查资格证书。
69、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对污染和破坏的矿山环境进行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赔偿损失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70、《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实行哪种管理制度?
签:年度检查制度。
7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如何计征?
答: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72、我国对于矿产资源的勘查登记管理是怎样的管理制度?
答: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73、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应作何处理?
答: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74、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应作何处理?
答:依照刑法第343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75、什么是地质灾害?
答:地质灾害是由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
76、我国常见的主要地质灾害有哪几种?
答: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7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答: 2003年11月24日以国务院第394号发布,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78、地质灾害由谁组织治理?
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7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对地质灾害预防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80、什么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
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缴存的以备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防治的资金。
81、如何计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
答:备用金收存额=收存标准(累进制)×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采深系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
82、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是否还要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
答:按变更后的矿区面积和开采深度计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
83、《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采矿权人必须按规定绘制哪些图件?
答:采矿权人必须按照规定测绘矿山采矿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84、什么叫地质遗迹?
答:地质遗迹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地壳表层的岩石、土壤、地下水等地质体及其活动的总称。
85、我国对测量标志实行什么样的保管制度?
答:国家对测量标志实行义务保管制度。
86、什么高程基准?
答:是推算国家统一高程控制网中所有水准高程的起算依据,它包括一个水准基面和一个永久性水准原点。
87、什么重力基准?
答:是指绝对重力值已知的重力点,作为相对重力测量(两点间重力差的重力测量)的起始点。
88、什么是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系列?
答: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测图技术标准(规范),编图技术标准,图式和比例尺系统测量和编制的若干特定规格的比例尺的地图的系列。
89、什么是基础测绘?
答:是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为国家各个部门和各项专业测绘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实施测绘的总称。
90、什么是专业测绘?
答:是指产业部门为保证本部门业务工作所进行的具有专业内容的测绘的总称。
91、什么是测量标志?
答:是在陆地和海洋标定测量控制点位置的标石、觇标以及其他标记的总称。
92、什么是航空像片?
答:是指从空中由飞机等航空器拍摄地面的像片。
93、什么是工程测量?
答:是指在工程建设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阶段所进行的各种测量工作。
94、什么是全球定位系统?
答:是以人造卫星组网为基础的无线电导航定位系统,简称GPS。
选择题
1、实行( A )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A.最严格的土地管理 B.严格的土地管理 C.严格的耕地保护
2、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必须综合运用( C )。
A.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B.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 C.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外,出让价格不得低于 ( A )。
A.最低价标准 B.基准地价 C.标定地价
4、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 ( B )追究刑事责任。
A.非法占用耕地罪 B.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C.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5、要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 C )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
A.联合办案 B.案件移送 C.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
6、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城市新区(小区)。对清理后拟保留的开发区,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 B )的原则严格审核。
A.用地集约 B.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 C.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
7、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 C )批准。
A.上级人民政府 B.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C.原批准机关
8、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实行( A )管理,跨年度结转使用计划指标必须严格规范。
A. 指令性 B.指导性 C.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
9、今后要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C )。
A. 总量 B.速度 C.总量和速度
10、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 A )意见
A.国土资源部门预审 B.国土资源部门 C.预审
11、要按照( C )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
A.控制总量、合理布局 B.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C.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2、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 B )相挂钩。
A.新增耕地面积 B.农村建设用地减少 C.存量建设用地利用
13、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 B )。
A.国有土地 B.宅基地 C.农用地
14、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 A )集中。
A.小城镇 B.开发区 C.工业小区
15、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四川省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备用试题
判断题
1、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错,国务院)
2、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对)
3、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对)
5、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错,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可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错,应当)
7、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4公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对)
8、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9、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
10、征收一公顷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错,十五)
11、征收城市郊区菜地的,用地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错,应当)
12、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错,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13、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
1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15、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错,可以)
16、一次性开发一万五千亩国有荒山的,须经国务院批准。(错,国土资源部)
17、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错,自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18、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错,不因)
19、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应当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错,可以)
20、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1、探矿权人可以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对)
22、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对)
23、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错,水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
24地质矿产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探矿权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错,40日)
25、探矿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对)
26、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逐年缴纳。(对)
27、勘查国家鼓励勘查的矿种应当减缴、免缴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错,可以)
28、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错,2年)
29、探矿权人在探矿权保留期间不应当缴纳探矿权使用费。(错,应当)
30、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可以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错,应该)
31、原探矿权人自勘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90日之后可以申请已经注销的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对)
32、探矿权人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逾期不改正的,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33、大型以上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错,30年)
34、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对)
35、采矿权人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错,30日)
36、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 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对)
37、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的依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对)
38、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时还应当提交有关管理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对)
39、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对)
40、采矿权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错,60)
41、审批管理机关不批准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可以说明理由。 (错,应当)
42、采矿权转让后,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进行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对)
43、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
44、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错,国务院)
45、国家对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对)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线的测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相邻国家缔结的边界条约或者协定执行。(对)
47、测绘单位可以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错,不得)
48、基础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对)
49、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行为,测绘管理部门对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50、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51、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对)
5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有偿收回。(错,无偿)
53、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不得转让。(对)
54、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房屋建设工程,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可以转让。(错,百分之二十五)
5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错,划拨)
56、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授权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错,自己)
57、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对)
58、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错,不得)
59、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行政许可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听证。(错,20日)
60、行政机关可以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错,不能)
61、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可以适当收费。(错,不得)
62、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给予赔偿。(错,国家赔偿法)
6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错,法律)
64、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对)
65、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权利人住所地的登记机构办理。(错,不动产所在地)
66、不动产预告登记后,申请人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对)
67、不动产登记费用可以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错,不得)
68、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对)
69、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对)
70、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
71、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对)
7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对)
7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依申请续期。(错,自动)
74、债务人不得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错,可以)
75、债务人不得以土地所有权进行抵押。(对)
76、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对)
77、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错,不得)
78、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也属于抵押财产。(错,不)
79、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对)
80、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对)
国土资源知识教育培训资料(2)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时间颁布,什么时间实施的,什么时间又作了修正?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9月1日实施。
1988年12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修正。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
二、 为什么要加强土地管理?
加强土地管理是为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哪个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定所有权?
县级人民政府。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四、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哪个部门处理?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五、 我国的土地管理实行哪几种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统计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我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由哪个部门批准?我市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由哪个部门批准?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报省政府批准,我市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由市政府批准。
七、 如何理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八、 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长期不用的应如何处理?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有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有关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九、 什么叫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是以工程技术及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对土地利用环境的改善,对土地利用方式和占用现状进行调查和治理,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的措施和手段。
十、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那几种?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十一、 临时用地由那个部门批准,一般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般不得超过2年,
十二、 农村村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划拨宅基地?
1、 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2、 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 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伍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 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十三、 审批宅基地的程序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委会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十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有那些?
1、 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3、 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4、 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五、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应如何处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十六、 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方式除出让、租赁外,还有哪种形式?
作价出资或入股等。
十七、 非法转让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第73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标准是多少?
罚款标准为非法所得的5%至50%。
十八、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哪三大类?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十九、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
二十、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哪几种方式?
拍卖、招标或双方协议方式。
二十一、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如何办理?
须经出让方和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出让金。
二十二、 企业改制过程中,处置土地使用权应当具备那些条件?
1、 土地使用权必须权属合法,无争议,并已办理土地登记,持有土地证书。
2、 尚无登记的,应由土地部门进行权属审核,取得土地部门权属证明。
二十三、 哪些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取得?
1、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队用地;
2、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3、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十四、 那些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土地租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金融、旅游、娱乐、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者应向政府缴纳租金。
二十五、 我市的土地总面积、人均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是多少?
1893平方公里,1.1亩,64万亩。
二十六、 哪些情况不能安排宅基地?
1、 出卖、出租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2、 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3、 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4、 户口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5、 年龄未满18周岁的;
6、 其他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的。
二十七、 什么叫征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性变为国有的一种行为,它是一种国家行为或政府行为。
二十八、 什么是闲置土地?
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限期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二十九、 A村和B厂土地相连,A村欲建一化工厂,需占用B厂已登记的国有土地2米,B厂不同意而发生争执,请问A村和B厂是土地纠纷还是侵权,应由哪个部门受理。
是侵权案件,应由法院直接受理。
三十、 《土地管理法》规定那种情况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 为公共利益需要的;
2、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城区改建,需调整使用土地的;
3、 有偿使用合同期满的;
4、 因单位撤消迁移停止使用原划拨土地的;
5、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核准报废的。
三十一、 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
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三十二、 为什么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让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三十三、 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那几项规定?
1、 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2、 持有土地使用证,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的,还应持有产权证明。
3、 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限期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十四、 年租金征收的范围包括哪些?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工业、商业、金融、旅游、娱乐、房地产开发等用地的。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或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连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
三十五、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三十六、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赠予和土地使用权入股及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
三十七、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抵押。
三十八、 为什么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所以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三十九、 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指的是什么?
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是指人民政府对依法收回、收购征用的土地进行储存,以备向社会供应各种建设用地的行为。
四十、 土地供应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划拨、协议出让、招标拍卖、租赁、作价出资(入股)。
四十一、 土地储备的土地增值净收益主要用于什么?
土地储备的土地增值净收益主要用于城市公益事业建设。
四十二、 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应遵循的原则?
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应遵循统一、有序、效益、合理的原则。
四十三、 收购土地的范围?
1、 因国家建设或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法征用的集体土地和收回市区居委会耕种,使用的国有土地。
2、 因公共利益或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调整的土地。
3、 土地使用权申请收回的国有土地。
4、 单位因撤销、迁移、破产、解散停止使用的国有土地。
5、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延续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土地。
6、 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国有土地。
7、 土地使用者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或违反出让合同规定,依法解除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
8、 因城市改造,腾空的土地。
9、 市人民政府认为其他可以收回的土地。
四十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关系是什么?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四十五、 什么叫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产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四十六、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什么手续?
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十七、 如何认定破坏耕地行为?
认定破坏耕地的标准就是破坏了耕地的质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耕地的地貌遭到破坏,高低不平、难以耕作,不能排涝;二是耕作层土壤被破坏或取走,剩下的土壤肥力较差。
四十八、 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如何办理手续?
应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四十九、 申请新建砖瓦窑厂应如何办理手续。
应当拟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五十、 土地监察的职责是什么?
1、 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2、 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3、 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4、 受理土地行政复议案件;
5、 监督检查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和土地监察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6、 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土地有关的案件及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十一、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有何不同?
1、 居民用地70年;
2、 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3、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 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
五十二、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拍卖文书,由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公告。
2、 竞投者按拍卖文书规定交付拍卖保证金(不计利息),参加竞投。
3、 拍卖主持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拍卖文件规定的程序主持拍卖活动,当场宣布竞投得主,并向其他竞投者退还拍卖保证金。
4、 竞投得主应按拍卖文书规定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给付出让金总额10%的定金。保证金可抵充定金。土地使用者不能按拍卖文书规定给付定金的,视为违约。土地使用者在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五十三、 闲置费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闲置土地所在县(市、区)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计算。
五十四、 土地使用年度计划的作用是什么?
是加强对土地利用的计划管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五十五、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 严格限制占用耕地,鼓励开发利用存量土地;
2、 对占用耕地的,应开垦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
五十六、 基本农田的概念是什么?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要以及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也可以说是为了满足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要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所以又叫保命田、吃饭田。
五十七、 非法占用耕地形式有那些?
1、 未经批准擅自占地;
2、 超过批准面积多占的土地;
3、 批准占用该地,而行为人占用彼地。
五十八、 因建设需要,经批准收回农民耕种的国有土地,应怎样支持补偿费?
耕种五年以内的给予适当的安置补助,耕种五年以上,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支付。
五十九、 依法以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抵押的,在到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前,是否需要先征的土地所有者的同意
必须先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再到土地部门办理登记。
六十、 规范土地市场的要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审批的行政行为;严格土地执法。
六十一、 哪些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1、 城区市区的土地。
2、 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收购为国有的土地。
3、 国有依法征用的土地;
4、 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 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十二、 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行使出让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无权出让土地。
六十三、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除外。”
六十四、 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1、 治理整顿各类园区用地;
2、 治理整顿非法圈占集体土地;
3、 治理整顿违法违规交易;
4、 治理整顿管理松弛。
六十五、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方式取得。
六十六、 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是什么?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基本农田的保护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
六十七、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看清“五证”,“五证”指的是那“五证”?
1、 土地使用证;
2、 规划许可证;
3、 建设许可证;
4、 建筑施工许可证;
5、 房屋销售许可证。
填空题:
六十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是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第55号令发布的。
六十九、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七十、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七十一、 开垦未利用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
七十二、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七十三、 我市制定的年租金标准共分四个级别三种类别,分别是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
七十四、 国家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叫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或同地上建筑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
七十五、 城镇国有土地,政府要统一收购和回收土地,收回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
七十六、 金融、娱乐、旅游、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用地。
七十七、 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定废弃物和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除责令恢复原种植条件外,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
七十八、 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损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七十九、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八十、 房产上市交易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八十一、 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或其他耕地30亩以上或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应移交人民检察院立案处理。
八十二、 2003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
八十三、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
八十四、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转让、抵押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八十五、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让金后,应当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八十六、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八十七、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八十八、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八十九、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九十、 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判断题:
九十一、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九十二、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应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九十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应为: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九十四、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应为: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九十五、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九十六、 城市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九十七、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比例是中央50%,地方50%。(×)
应为:中央30%,地方70%。
九十八、 省人民政府应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九十九、 农民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应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一百、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重建,不得扩建。
应为:不得重建、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