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及至2015年,是济源市在中原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近年来济源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环境约束将进一步加剧,需要对矿产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出总体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济源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十一五”以及至2015年济源市矿产资源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文件,济源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依据。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工作行政区内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管理。
《规划》基期年为2008年,规划近期2008~2010年,中期2011~2015年,展望到2020年。
济源市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石灰岩、铁矿、铜矿、硫铁矿、铝土矿等矿产。已发现各类矿产37种,截止2007年底,查明矿产地113处,其中上表17处。上表矿产地中,煤炭6处,资源储量20853.501万吨,占河南省的0.78%;铁矿2处,资源储量659.2万吨,占河南省的0.53%;铝土矿1处,资源储量747.2万吨,占河南省的0.48%;硫铁矿1处,资源储量446.5万吨,占河南省的3.37%;伴生硫铁矿1处,资源储量3.1万吨;伴生钴矿1处,钴金属资源储量643吨,占河南省的18%(为河南省唯一提交钴基础储量的资源地);含钾岩石1处,资源储量18.2万吨,占河南省的64%;其它如灰岩类、白云岩类等矿产只有很少的上表储量。
“十五”期间,随着全球经济的回暖复苏,资源需求的旺盛,极大地刺激了矿业勘查市场。受国内外勘查市场影响,济源市勘查市场也出现了空前的旺盛局面。截止2007年,济源市已设立探矿权37处,勘查面积
济源工业经济的发展是以“五小工业”开始起步的,“五小工业”与矿产资源密不可分,直至现在,济源工业经济仍是以矿产资源的加工利用为主导,济源市的矿产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在其工业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已成为济源工业经济的五大支柱产业。2005年,济源市钢材产能为160万吨,销售收入49.2亿元,利税4.95亿元;2005年,济源市铅锌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铅生产能力已达68万吨,锌的生产能力达10万吨,占全国铅冶炼能力的25%,锌冶炼能力的4%,实现销售收入67.5亿元,利税4.25亿元,成为全国最大的铅生产基地;煤化工和化工是近年来济源市新兴发展优势行业,成长迅速,该产业已初具规模,2005年,济源市焦化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30亿元,销售收入27.5亿元,实现利税3.08亿元;建材行业是济源市传统行业,2005年,济源市建材行业产水泥200万吨,平板玻璃240万重箱,耐火材料10万吨,钢化玻璃1.
“十五”期间,首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在调整与优化矿业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矿山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矿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初见成效,矿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济源市矿业结构得到调整与优化、矿业布局更为合理。2004年开展的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取得了显著成效,加速了矿业结构调整。2005年煤矿数19个,比2000年减少36个,产量261万吨,比2000年增长123.45万吨,产值5.35亿元,比2000年增加3.08亿元。
首轮规划确定的主要矿种矿山建设最小规模得到了全面执行,煤矿最小规模由规划9万吨/年提高到15万吨/年。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济源市主要矿种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矿产资源深加工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尤其煤变油、煤化工项目“十五”期间在济源有较大发展。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豫光金铅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对多金属矿中的锌、铜、金、银等的回收水平进一步提高。矿山“三废”综合利用成效明显,煤矸石、粉煤灰资源化利用步伐显著加快,部分矿山的矿井水得到了再利用。
3、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进展
“十五”期间,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2005年济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大于30%,超过规划目标。
1、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矿产资源的保障
“十一五”时期是济源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其在中原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人均生产总值名列全省前茅,在中原城市群中走到前列”,并制定了“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以上,人均生产总值突破6500美元,比2000年翻两番”的经济发展目标;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5年累计突破450亿元,公路通车里程超过
2、矿产资源利用领域大力发展循环矿业经济
在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矿产资源瓶颈制约日益凸现,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必须调整矿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改变矿产资源消耗过快、利用率低、再生使用率低的粗放矿业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矿业经济。依靠科技进步,进行采矿、选矿富集,共伴生矿产和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矿产品深、精、细加工攻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增强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环境发展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煤化工制造业、建材等行业的高能耗与高污染,造成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对地下水源的污染相当严重,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已经对经济和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是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十一五”以及至2020年是济源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在建和新上项目的产能形成将需要大量矿产资源提供物质支撑,火力发电、煤化工、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基础设施建设等对矿产品的需求处于快速上升态势。预测“十一五”以及至2020年,煤炭、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产量基本可以满足济源市工业消费需求,铁矿、铅锌矿远远满足不了本市选冶能力的生产需求。
表1 主要矿产品需求预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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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名称 |
单位 |
2005年 |
2010年 |
2015年 |
2020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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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量 |
消费量 |
预测需求量 |
预测需求量 |
预测需求量 |
|||
|
煤炭 |
万吨 |
313.1 |
452.37 |
653.36 |
700 |
750 |
终端消费 |
|
铁矿 |
矿石万吨 |
8.3 |
225 |
463 |
500 |
500 |
终端消费 |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147.3 |
173.55 |
292.05 |
1200 |
1500 |
终端消费 |
|
溶剂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19.7 |
204 |
633 |
加工业消费 |
||
|
制灰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37 |
37 |
60 |
加工业消费 |
||
|
建筑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67 |
67 |
108 |
加工业消费 |
||
1、资源保证程度下降
由于多年强力开发,部分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明显减少,储采比降低,资源保证程度下降。铁矿资源相对不足,由于长期持续强力开发和缺乏接替资源,主要铁矿开采企业(铁山河铁矿)已属严重危机矿山,明显出现资源不足的问题;煤炭资源是我市相对丰富的矿产,但在多年的开采和无新增查明储量的情况下,煤炭资源的保证程度正逐年下降,我市煤炭储采比为41:1,已属强力开发。矿产资源保证程度问题已成为我市矿业经济及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产业集聚度较低
主要表现在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缺乏合理的开发利用方式。规模小、产量低的小矿山大多采用最原始的采矿方法,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低下,回采率普遍较低,这种小规模的无序开发既破坏了矿业生产和经营秩序,又浪费了资源。不少小企业采用土法选冶,造成综合回收率低、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
3、矿产资源深加工利用程度低、产业链延伸度低
钢铁工业为我市支柱产业之一,我市已形成相当大的钢铁生产规模,但目前尚无形成高附加值的钢材加工及后续机械制造工业;玻璃工业是我市极具优势的传统工业,目前我市的玻璃工业主要是生产普通平板玻璃,缺乏高附加值的玻璃产品。
4、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
加入WTO以来,资源全球化的趋势已经在我国显现,尤其是近年来,国外矿业公司已大量进入我国的矿业市场。我市豫光集团、济钢集团具有一定的实力,但主要处于矿业的下游产业,缺乏上游的矿产资源占有。为保证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市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应拓宽矿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条,提高自身的资源、资金、技术实力。
5、矿山环境问题
济源市矿业开发企业较多,矿业开发在为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造成了对植被、岩土、水域及大气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部分矿山只顾生产,不顾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三废”排放达标率、土地复垦率和生态恢复率低,形成环境污染。
紧密结合济源市矿产资源和矿业经济实际,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
1、密切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的原则。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要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布局紧密结合,规划目标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市情、矿情。要根据我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经济布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分工合作与联合发展相结合,提升矿山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形成区域矿业经济优势。
2、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原则。
在立足市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与产业优势,利用外部资源,充分利用山西的煤炭资源,寻求我市有色工业、钢铁工业在外部资源潜力较好地区建立稳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
3、节约与综合利用资源的原则。
加强资源保护,节约利用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采选冶综合回收率,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提高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率。
4、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与其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尤其要重视对环境的影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与法律法规相一致和与上级规划相衔接原则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一切矿业活动,必须以国家、省有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准则,凡涉及国家、省各类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要逐一具体落实和体现,不得发生冲突或矛盾。
总体目标:以实施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发挥资源优势与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外矿产资源,实现资源互补,提高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重点建设能源基地、铅锌生产基地、煤化工基地,优化发展钢铁工业,改造提升建材工业;调整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促进矿产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010年目标:主要矿种保有矿产资源储量稳定增长,资源储量增长速度大于开采消耗速度,危机矿山勘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2015年目标:基本维持开采利用与资源储量增加平衡。
2020年目标:新增矿产资源储量能保证开发需要。
2010年目标:主要矿产煤炭、铁矿石、石灰岩的预期性目标分别达到600万吨、10万吨、1000万吨;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和砖瓦粘土窑的关闭工作,到2010年全市矿山数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33%,使矿山数量维持在100家以下,大中小矿山的比例逐步趋于合理,根据矿区规模所确定的主要矿产矿山最小建设规模指标和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得到落实;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数量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比例达35%以上,原煤入选率提高到50%,矿井排水利用率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0%以上,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
2015年目标:主要矿产煤炭、铁矿石、石灰岩的预期性目标分别达到650万吨、30万吨、1200万吨;主要矿产品产量基本能满足下游加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2015年矿山数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减少10%,使矿山数量维持在90家以下,大中小矿山的比例基本合理;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数量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比例达40%以上,矿山废弃物矿井排水利用率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矿井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5%以上,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有显著提高。
2020年远景目标:主要矿产煤炭、铁矿石、石灰岩的预期性目标分别达到650万吨、10万吨、1500万吨;全省矿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能源矿产产量基本保持稳定,煤炭产销平衡;建材类非金属矿产开发与加工随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2010年目标:开展全市矿山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新建矿山复垦率达到60%。矿山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建设30个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点和3个矿区生态示范园初步建立监测矿山地质环境预警体系,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2015年目标:完成全市所有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矿山环境详细调查与评价工作,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
到45%以上,新建矿山复垦率达到75%以上。建立健全监测矿山地质环境预警体系。
2020年远景目标: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好转,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与监督执行体系,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确定煤炭、铁矿、铜矿、石灰岩、新型建材非金属等矿产为重点勘查矿种。
运用新的成矿理论和先进、适宜的技术方法,重点在查明矿区深部及外围资源预测区、具有成矿远景的第四系覆盖区部署开展深部勘查,勘查深度煤炭为
本着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的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实行分区管理。根据找矿潜力以及具有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等约束条件,将济源的勘查区划分为重点、禁止勘查区、限制勘查区、允许勘查区四种。
禁止勘查区:自然保护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河南黄河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济渎庙、大明寺、奉仙观等112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王屋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五龙口风景名胜区、五龙口省级风景名胜区。重大工程设施区:小浪底库区、玉川产业积聚区、虎岭产业积聚区。
限制勘查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
重点勘查区:济源市境内煤矿、铁矿及铜矿勘查区。
允许勘查区:除上述重要、限制、禁止勘查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为允许勘查区。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禁止勘查区、限制勘查区中已设立了部分探矿权,为了矿业权管理政策的延续性,对这些探矿权可延续其勘查工作;禁止勘查区严禁新设探矿权;限制勘查区内新设探矿权应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与调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依据成矿地质条件分析,在非禁止勘查区内全市共划分11个勘查区块,包括捏掌、青铜沟、北社、石山、下冶矿区外围7个煤矿勘查区,1个铁矿勘查区,2个铜矿勘查区,1个泥、页岩勘查区(见表2)。
表2 2008年-2015年济源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及工作部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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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勘查区块名称 |
面积 (平方千米) |
原工作 程度 |
勘查工作部署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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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0 |
2011-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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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西逯寨煤矿勘查区 |
20.9 |
预查 |
普查 |
详查 |
|
河南省济源市青铜沟煤矿勘查区 |
12.11 |
普查 |
普查 |
详查 |
|
河南省济源市北社煤矿勘查区 |
17.51 |
未工作 |
预查 |
普查 |
|
河南省济源市石山煤矿勘查区 |
82.54 |
未工作 |
预查 |
普查 |
|
河南省济源市下冶矿区外围煤勘查区 |
63 |
未工作 |
预查 |
普查 |
|
河南省济源市里沟-水泉洼矿区铁矿勘查区 |
6.84 |
普查 |
普查 |
详查 |
|
河南省济源市柳行沟铜矿勘查区 |
10.02 |
详查 |
详查 |
勘探 |
|
河南省济源市承留泥、页岩勘查区 |
16.90 |
未工作 |
预查 |
普查 |
|
河南省济源市葛山煤矿勘查区 |
47.01 |
普查 |
详查 |
勘探 |
|
河南省济源市煤窑沟煤矿详查区 |
5.41 |
详查 |
详查 |
勘探 |
|
河南省济源市铜锣铜矿普查 |
13.42 |
普查 |
普查 |
详查 |
按照“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对我市重要矿产资源实行总量调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有序健康发展。
实施总量调控的矿种主要是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战略性矿产:煤炭、石灰岩。
1、煤炭:按照国家对煤炭实行开采总量调控的要求,以及保障我市煤炭有效供给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全市煤矿山的生产能力、衰老报废以及接替矿山建设规模,对全市煤炭开采实行总量控制,2009~2015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600亿吨左右。鼓励矿井抽放与地面开采煤层气。
2、石灰岩:全市石灰岩开采总量控制在2010年1000万吨、2015年1200万吨、2020年1500万吨左右。
开展石灰岩矿山专项整顿,制止小矿山乱采滥等破坏性开采方式;统筹考虑不同品质的石灰岩的不同工业利用方向。
紧密结合我市在中原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工业发展的“一园两带三区”战略布局,统筹规划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根据全市矿产资源的分布与赋存特点、工业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规划3个重点开发的矿业经济区。
1、克井煤炭矿业经济区。包括克井煤矿区及其深部煤炭勘查区。区内有丰富的煤炭(煤层气)矿产。以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公司为依托,进一步整合区内煤炭资源,建设在全市有重要地位的以煤炭、煤层气为主的能源基地,形成具有优势的产业规模。
2、济西煤炭矿业经济区。包括邵原煤矿区和下冶煤矿区及其煤炭勘查区,为我市重要的煤炭分布区。该区同时也是我市重点发展的以煤化工为主西部工业区,为支持煤化工基地建设,进一步整合区内煤炭资源,形成煤炭、煤化工为一体的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基地。
3、城西建材矿业经济区。位于城区西部的承留、思礼的古生界石灰岩分布区和三迭系泥、页岩分布区,区内有丰富的石灰岩和泥、页岩矿产。该区距城区、虎岭产业积聚区和西部工业区较近,充分该区的建材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将该区建设成我市工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的建材资源开发基地。
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具有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等约束条件,划分为重点、限制和禁止开采区和允许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规划重点开采区5处,位于上述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内,分别为克井煤炭资源开发区、邵原煤炭资源开发区、下冶煤炭资源开发区、庆华石灰岩开发区和承留泥页岩开发区。
限制开采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玉川产业积聚区和虎岭产业积聚区。其中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采矿权设立须经规划论证;玉川产业积聚区和虎岭产业积聚区内已有采矿证限制到有效期结束,之后不再延续。
禁止开采区:自然保护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河南黄河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区:济渎庙、大明寺、奉仙观等112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王屋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五龙口风景名胜区、五龙口省级风景名胜区。重大工程设施区:小浪底库区、玉川产业积聚区、虎岭产业积聚区。
允许开采区:除上述重要、限制、禁止开采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为允许开采区。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中已设立了部分采矿权,为了矿业权管理政策的延续性,这些采矿权可继续维持其有效性,并制定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禁止开采区严禁新设采矿权;限制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与调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重点矿区、大中型矿产地,地质勘查程度已经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区域,进行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划分开采规划区块时综合考虑地形、构造、矿床形态、资源储量、矿体埋深、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对于已利用矿产地采矿权设置不合理者,按照区块内采矿权初步设置建议进行整合。
表3 2008年-2015年济源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及工作部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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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规划区块名称 |
规划开采矿种 |
面积 (平方千米) |
开采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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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0 |
2011-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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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克井煤矿区 |
煤 |
26.97 |
维持原设置 |
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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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王屋山煤矿区 |
煤 |
1.81 |
维持原设置 |
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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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邵原煤矿区 |
煤 |
8.79 |
维持原设置 |
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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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下冶煤矿区 |
煤 |
20.37 |
维持原设置 |
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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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王屋第一选矿厂白崖铁矿区 |
铁矿 |
0.58 |
维持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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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王屋四牛沟铁矿区 |
铁矿 |
0.35 |
维持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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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王屋乡东西山铁矿区 |
铁矿 |
0.51 |
维持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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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钢铁有限公司铁山河铁矿区 |
铁矿 |
1.70 |
维持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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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矿产品经营公司三佛宫铁矿区 |
铁矿 |
0.82 |
维持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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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王屋铜选厂铜矿区 |
铜矿 |
0.48 |
维持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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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济源下冶铝土矿区 |
铝土矿 |
9.304 |
维持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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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温泉培训中心地热矿区 |
地热 |
0.0192 |
维持原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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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克井分局乙类矿区 |
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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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设置 |
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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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五龙口分局乙类矿区 |
石灰岩、白云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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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设置 |
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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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王屋分局乙类矿区 |
石灰岩、建筑用砂、石英岩、脉石英 |
|
维持原设置 |
整合 |
1、规模结构调整
在煤炭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开展灰岩类及其它非金属矿山矿产资源整合。整合的地区主要为小矿密集区,一矿多开、大矿小开、优矿劣用、矿业秩序较为混乱的矿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山等,整合后的矿山规模必须达到相应矿种和矿山类型的最低开采规模的要求。
矿产资源整合要按照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以资源为纽带,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逐步形成以优势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源效益。
全面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禁止占用耕地生产实心粘土砖;全面整顿采砂、采石点,水泥用灰岩、石料用灰岩的开采要根据矿产资源质量优矿优用,规模开采。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小服务年限
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调整大、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优化矿产资源开采规模。
已设立采矿权的矿山,达不到本规划限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小服务年限的矿山,要限期整改、联合,走规模化、集约化之路;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相应资源储量规模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新建煤矿山矿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正在生产的小煤矿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以上。
能源矿产:推进煤炭开发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煤矿开采要应用长壁法采煤技术,淘汰房柱式等落后的采煤法;“十一五”末,采掘机械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积极发展煤炭的洗选与合理转化,到2010将煤炭入选率提高到50%,开发与推广洁净煤技术和型煤技术,研究应用高硫煤的脱硫技术;大力发展坑口电厂,稳妥推进煤炭气化、液化、煤化工等。积极探索煤系地层中共伴生的高龄土、煤层气、硫铁矿等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回收。
金属矿产:发挥我市在金属冶炼与回收利用的产业优势与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我市有色金属冶炼水平,提高金、银、铜、铅、锌的回收率,探索铁山河铁矿中钴矿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回收。
非金属矿产:鼓励研究与推广石灰岩综合开采技术,以绿色建材类、冶金用非金属矿产的深度开发为龙头,带动特色非金属和新型非金属矿的开发与深加工;利用我市玻璃工业的基础,引进先进技术,生产超薄玻璃、工艺玻璃等附加值高的玻璃制品。
1、新设立采矿权,必须是经一定地质勘查工作,满足矿山建设要求。大中型矿产地必须达到详查以上程度,小型以及小型以下规模的,必须具有满足矿山设计和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的资源储量规模。
2、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床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相应规模矿床的最低开采规模和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3、新建矿山企业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我市矿产资源规划。
4、要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其所从事矿业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人才、技术和装备等资质条件;要有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等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报告。
5、没有进行综合勘查评价的矿产地不得批准进入开发阶段;没有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利用或有效保护方案的不得发放开采许可证。对于共伴生多种矿产的矿产地,在探矿权出让以及划定开采范围时,要进行主要矿种论证,根据国家政策、开采条件以及矿产资源的重要程度确定优先开采顺序。对于开采条件不允许一次综合开采的,受让人要按照有关要求承诺对矿产资源进行保护。对于只在地表进行乙类勘查资源开采活动的采矿权,若空间投影范围与深部的重要矿产资源赋存范围重叠,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上下分别设置采矿权,但是各采矿权人要做出互不影响开采以及保证安全的承诺。
1、矿产资源配置要与矿山建设规模相匹配,坚持扶优扶强,向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率高的企业倾斜。资源配置要优先满足我市煤炭及煤化工、钢铁工业、建材工业等支柱性企业的资源需求。
2、资源配置向开采技术先进、深加工利用程度高、注重环境保护的企业倾斜。
3、资源危机矿山优先配置资源。为延长资源危机矿山的服务年限,要加强资源危机矿山深部、外围的找矿工作,为矿山生产提供接替资源。
以循环经济原则为指导,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应用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后开发阶段,实现矿业开发全过程的循环经济。根据我市共伴生矿产资源特点,在同一矿区勘查过程中应力求多目标立体勘查;从提高开采及利用的技术水平入手,充分利用低品位矿产,综合回收利用共伴生有益组份,实现开采减量而利用量并未降低的目标,实现开发阶段循环经济;加强我市各类矿产矿山固体废弃物的调查与研究,提高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矿山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推动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研究煤矿、铁矿、化工矿产以及建材类矿产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带动建设低排放或者无排放矿山,组织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经济手段,全面评价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及其综合经济价值。
——煤炭勘查中必须对伴生的煤层气进行综合评价。
——灰岩类矿产要根据优矿优用的原则,通过地质勘查工作确定开发利用方向。
——积极探索煤下铝土矿、煤系地层中的高岭土、硫铁矿等矿产的综合评价。
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开采、提取和回收矿产资源。开展以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为目的的难选冶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类型矿综合利用研究,重点解决国民经济急需的大宗优势矿产的选冶与深加工关键技术问题,如低品位铁矿的选矿研究,铁矿伴生钴组分的提取技术研究等。
到2010年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数量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比例达35%以上;矿山废弃物、矿井排水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以上;将尾矿作为可利用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0%以上。目前的技术水平达不到经济的综合利用条件的,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建立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等综合利用率的指标考核体系。对于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指标优异的矿山企业,可以减免矿产资源税费;惩罚综合利用指标低下、浪费资源的矿山企业,以达到提高矿产资源选冶综合回收率,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的目的。
根据对济源市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将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划分为: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矿山环境简易治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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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名称 |
治理面积(km2) |
治理对象 |
治理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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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井采煤地面塌陷、地裂缝、煤矸石堆放、矿坑突水为主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
55.01 |
地面塌陷、地裂缝,废水、废液、废渣二次开发利用和排放场地污染治理;预防矿坑突水 |
重点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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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冶采煤、铝地面塌陷、地裂缝、煤矸石堆放、矿坑突水、崩塌为主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
49.46 |
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治理;废水、废液、废渣二次开发利用和排放场地污染治理;露天开采场污染治理和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预防矿坑突水 |
重点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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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原采煤地面塌陷、地裂缝、煤矸石堆放、矿坑突水为主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
10.70 |
地面塌陷、地裂缝治理;煤矸石堆放场污染治理和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预防矿坑突水 |
重点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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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屋地面塌陷、泥石流、固体废弃物堆放、地裂缝为主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
41.70 |
地面塌陷、泥石流、崩塌、滑坡、地裂缝,对固体废弃物堆放场进行综合治理和景观破坏的治理,预防矿坑突水,尾矿库加固治理 |
重点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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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井采石灰岩崩塌、滑坡、固体废弃物堆放为主的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
15.27 |
崩塌、滑坡、泥石流,露天开采场污染治理和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 |
重点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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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口采铁、石灰岩固体废弃物堆放、泥石流为主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
9.30 |
泥石流、崩塌、滑坡、废水、废液、废渣排放场地污染治理 |
一般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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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礼-承留采粘土水土流失为主的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
45.28 |
崩塌、滑坡,露天开采场污染治理、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
一般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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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尚庄采石灰岩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
19.84 |
崩塌、滑坡、泥石流,露天开采场污染治理、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及水土流失治理 |
一般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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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简易治理区 |
1621.98 |
植被和景观破坏的恢复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粉尘污染治理;废渣排放场地污染治理;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治理 |
简易治理区 |
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必须满足和达到批准的矿山废弃物回收利用率的要求,安全设施和矿山环境防治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必须与采矿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加强矿区水土流失的定期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尾矿坝的安全监测管理和尾矿水的处理监测工作。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固废堆场或尾矿库建设、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矿山废水排放处理和循环利用、粉尘防治、“三废”处理措施和达标排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限制并逐步淘汰落后的、破坏浪费资源的开采方法,坚决取缔无安全保障的开采方式。
“十一五”期间,新建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60%;2011~2015年,新建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75%以上。
将矿山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恢复”的原则,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地矿区生态环境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相应的考核制度。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必须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矿山环境保护治理责任书,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
对以往遗留问题以及由于矿权灭失造成的无主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争取国家或省财政资金,市政府配套资金,开展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方式,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
在矿山闭坑阶段应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环境达标技术要求。采矿权人应向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矿山闭坑环境恢复治理计划,按规定报请审查批准。采矿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经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闭坑。
“十一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2011~2015年,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
为了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必须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规划管理,保证《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矿产资源规划表述的目标、任务、布局等,为未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运行提供了总体规范。作为规划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市政府特别是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切实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龙头地位,以矿产资源规划为指导,进行探矿权、采矿权、矿山环境的管理。
矿产资源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及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
要保障《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各个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建立和完善《规划》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通报制度,并进行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制订领导责任制,并将《规划》执行情况的好坏,作为考核本部门领导业绩的重要指标。
建立和完善探矿权、采矿权设立、延续、变更的规划会审制度,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和开发项目,不得批准立项、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总量控制的矿种,要层层分解指标,确保宏观目标的实现;达不到最小规模与最低服务年限的矿区不得办理开采许可证;结构调整目标要分年度制定详细的调整计划,并落实到具体矿山。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地区地质勘查与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和依法查处以采代探等各类非法勘查以及矿业权非法交易活动。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正常的勘查、开发秩序。坚决打击无证开采、滥采乱挖等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关闭超层越界、资源枯竭、生态破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矿山,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和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本《规划》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的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预算中要逐步加大对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资金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资,积极引导企业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积极出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由国土资源部门掌握并监督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市政府可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如从土地出让收益、不予返还的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开采余量矿产资源的收入中解决治理资金,以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治理问题。
增强矿产资源领域投资强度和规模,鼓励有条件的矿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使商业性投资成为规划实施投入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
应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达到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勘查区与开采区设置、变化、矿产储量增减和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动态变化情况,并能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时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服务,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及其开发与推广应用,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供科技支撑。重点支持为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而开展的对低品位、难选冶矿产的综合利用技术、共伴生矿产和尾矿的综合回收技术所开展的技术攻关,支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示范工程和对新能源、新材料矿产等非传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本《规划》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发布实施。
本《规划》由济源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划》的修改需按原审批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