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济源市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源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收回你单位位于大峪镇桐树岭村,面积为1.7121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