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登记申请表(转让双方填写并盖章)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 卖方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双方身份证,新办证人身份证
4、 双方转让协议
5、 转让后的新房产证
6、 居委会证明
7、 宗地图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8、 转让双方到国土局行政审批交易大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委托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