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登记申请表(转让双方填写并盖章)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 土地评估报告
4、 双方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委托证明、 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5、 双方转让协议
6、 转让后的新房产证
7、 规划局意见
8、 宗地图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9、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公司制企业董事会决议、改制企业职代会决议。股东大会意见,企改领导小组意见。
10、 转让双方到国土局行政审批交易大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委托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