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关于印发在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日
关于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济源市委和省国土资源厅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局开展以“推进发展、构建和谐、优化环境、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济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一)推动科学发展。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完善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党员干部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共同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二)促进社会和谐。及时了解群众思想状态,主动排查矛盾纠纷,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收集民意,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和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主动做好群众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觉维护大局。
(三)服务人民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畅通民意反馈渠道,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广大党员要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加强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要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扣创新发展主题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二)立足本职,注重实效。紧密联系党的建设和基层工作实际,从本职工作和群众需要出发,创新特色,提升水平。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落到实处,群众满意。
(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认真总结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契机,不断推进工作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使党建工作更具生机活力。
(四)科学统筹,整体推进。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具体要求。坚持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之间互动联动、结对联创,形成创先争优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四、主要标准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措施,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勤政,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规范,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公认度高。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二是爱岗敬业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四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公民。五是弘扬正气的模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方法步骤
1、调查研究,制定方案(2010年5月)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2、动员部署,营造氛围(2010年6月)
各支部、各单位要根据市局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方案要突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工作量化、目标细化、载体实化。各单位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发动工作。
3、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
(1)开展公开承诺活动(2010年6月—2010年7月)。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听取群众意见,并采取设立公开栏、广播、承诺卡等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党性教育活动(2010年6月—2010年7月)。组织党员进行一次自我剖析,党员领导干部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3)开展迎接建党90周年活动(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座谈、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
(4)开展 “三基”活动(2010年5月—2010年12月)。按照“三基”活动方案要求,以“科学统筹、规范有序、优化环境、构建和谐”为中心,以“更加主动服务、更加注重运用政策、更加从严队伍建设”为重点,结合 “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确保人员素质得到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得以全面完成。
(5)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2011年1月—2011年12月)。把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作为凝聚党员意志、振奋党员精神、激励党员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一种好的形式,动员各支部、各科室、分局、局属各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对确定的示范岗,由机关党委统一设立“党员示范岗”牌子。
(6)开展工作业绩大比拼活动(2012年1月—2012年12月)。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各支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4、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5月—2012年5月)。各支部、各单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5、评选表彰,树立典型(2012年6月—2012年7月)。
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推荐。以支部为推荐单位,进行评选和推荐。市委命名表彰的,由机关党委推荐。
考核。①听取汇报。听取开展活动的总体情况汇报以及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汇报。②查阅资料。查看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工作制度及档案资料。③走访了解。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纪检、计生、信访、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④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对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测评。⑤初步评定。按照评选内容、标准和细则的要求,逐项评定分数,填写评比表。⑥形成意见。各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提出考核意见。
审定。根据各考核组提出的初评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分析,进行综合评定,拟定表彰方案。市委命名表彰的,推荐上报市委研究决定。
表彰。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六、切实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局创先争优活动由人事科、宣教科、纪检室、办公室等部门牵头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各支部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突出实效,强化督查。活动办公室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活动健康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支部要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宣教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四)实行三级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点评一次,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扎实有序推进。机关党委每半年组织基层党组织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相互评议,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各支部要对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月讲评一次,讲评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陈述。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党员、群众对讲评情况进行测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