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国土资办〔2011〕6号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文明素质、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文明行为、文明习惯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济源、平安济源、和谐济源建设,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一个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根据济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济源·法治同行”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济治市办〔2011〕1号)要求,制订了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文明济源·法治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
开展“文明济源·法治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济源·法治同行”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安排
1、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时 间:
参加人员:全局干部职工
考试形式:开卷闭卷相结合
组织形式:各分局局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统一参加考试;分局及二级机构人员由各单位按统一命题自行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法制信访办,各分局,二级机构
2、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时 间:
参加人员:全局干部职工
组织形式: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济源日报社在济源日报刊登100道以文明与法制为主题的竞赛试题,并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个人若干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
责任单位:宣教科
3、集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
时 间:
参加单位:各分局、二级机构及相关科室
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宪法、本系统法律法规以及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宣传形式: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通过在市主要街道及各村镇设立法律法规咨询点、流动宣传车、发放法制宣传手册、资料;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张贴法制宣传挂图;制作法制宣传展版以及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积极开展全民国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宣教科,法制信访办,办公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法治济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
(二)紧扣主题,统一标识。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创建文明城市”这个主题,在开展每项活动时都要在醒目位置标明“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标识,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宣传,扩大效果。要在宣传的基础上,力求形式创新和多样。要通过生动活泼和有效的宣传,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形成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态势。
(四)加强联系,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形成良好互动,形成合力,共同搞好此次集中宣传活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