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加强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深化资源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利用方式,积极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搞好统筹协调,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提升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等五个方面,对国土资源各项工作进行了规范。
——在规划引导方面,按照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和产业集聚区规划“三规合一”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合理引导生产力空间布局,引导区域经济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方向,引导、调控和保障各类项目建设,优化不同区域的用地布局。
——在深化资源调控方面,实行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合理调控各具体项目土地供应的总量、布局、结构和时序,同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着力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和市场调节。
——在创新利用方式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建设紧凑型城市。同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地技术,着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在统筹协调方面,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加强考核、监督与奖惩。同时努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在改革创新方面,进一步完善土地预算制度。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做好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科学编制土地预算,努力使重点项目用地总规模与国家下达该省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