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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2011〕61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外来投资环境保护客商权益的意见

2011-9-5 10:17:05  阅读数:  网友评论: 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外来投资环境,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客商权益的要求,营造我市亲商、安商、留商、富商的良好氛围,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外来投资企业报备制度

  各镇(街道)、各产业集聚区要对本辖区内已注册成立的外来投资企业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并将外来投资企业的有关资料,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统一上报至市政府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市属外来投资企业由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服务中心要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认定工作,并通过济源电视台、济源日报社等媒体公布规模以上外来投资企业名单。

  今后,各镇(街道)、各产业集聚区对本辖区新注册成立的外来投资企业,要在一个月内把有关资料提交至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可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对上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滥竽充数的现象进行督办、查处。服务中心要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随时把握企业现状,及时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投资环境的案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二、重大项目审批提前介入并可先办理后完善

  对纳入市政府督查的外来投资项目,审批前由商务、发改、工信、国土、环保、工商等部门提前介入,搞好政策咨询、沟通协调等服务。对全市特别重大的外来投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先办理后完善”的特别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三、实行联审联批制和无偿代理制

  对外来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提高审批效率,由串联式审批变为并联式审批,由分散办理变为集中办理,由被动办理变为主动办理,加快审批速度。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在申请材料合法、完备的情况下,要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外来投资项目免费提供全程服务,无偿代办项目名称核准,项目核准或备案,合同章程核准或备案,环保、国土、规划、工商、税务、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登记备案等手续。加强培训,提高代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保姆式、贴身式服务,有效降低客商投资成本,最大限度方便客商。重大项目必要时由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办理有关事项。

  四、认真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定期回访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变“坐等企业上门”为“主动登门服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外来投资企业的回访工作,“一把手”要亲自带队,认真听取外来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外来投资项目和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凡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办结;对需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后解决的,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服务中心要做好对定期回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每季度通报各级各部门定期回访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完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从项目洽谈、引进、签约、开工、建设的全程跟踪服务体系,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总协调人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分级负责,跟踪推进,确保项目引得来、落得下、留得住。将全市2010年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和2011年重大招商项目进展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狠抓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跟踪落实,定期通报、强力推进。

  六、建立完善外来客商投诉处理工作长效机制

  加大对外来客商投诉案件的协调力度,全面实行外来客商投诉处理领导对口协调制、案件分级负责制、案件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外来客商投诉处理联系点制度等,及时妥善解决外来客商的投诉和纠纷,使外来客商投诉权益保护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充分利用全省外来客商权益保护维权日和外来客商权益保护维权月,举办一系列的宣传、维权活动。建立全市外来客商投诉联席会议制度,高效、快捷、公正、妥善地解决投诉案件,维护客商合法权益。

  七、向社会公布外来客商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热线

  在全市主要媒体公布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同时将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受理范围扩展到外来客商投诉咨询服务领域,并向全社会公布。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和服务中心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电话的作用,互动联动,做好外来客商投诉咨询事项的登记、转交和办理工作,做到有投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增强客商投诉处理和提供咨询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

  八、加大投诉案件处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改善投资环境,“一把手”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投资环境建设负总责,把处理外来客商投诉积案、难案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开放型经济和推进大招商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对重大投诉案件直接过问,亲自处理,强力推进,限期解决。

  对全市现有外来客商投诉案件进行清理,排查出若干典型投诉案件,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排查一批影响我市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明确责任,限期办理,公开处理,曝光一批情节严重的外来客商投诉典型案件。凡经查实属于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的案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铁的手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健全外来客商权益保护工作考核机制

  把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周边环境情况、职能部门服务情况、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投诉案件处理到位、妥善解决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得力、出现问题推诿扯皮、影响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由服务中心直接以书面形式报市委市政府,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承诺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外来投资优惠政策,全面履行在引进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时对企业所作出的承诺。市政府要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提高政府公信力。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重点解决有政策不落实,有承诺不兑现的问题。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商业  投资  权益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

  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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